近日,合肥市生態環境局發布通告,為保證廣大考生有一個安靜的學習和考試環境,6月1日至6月16日為高考、中考“禁噪期”。
在高考、中考“禁噪期”,所有建筑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》《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》和《合肥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》的規定,市區噪聲敏感的居民集中區域內,禁止午間(12:00—14:00)和夜間(22:00—6:00)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業。
高考兩天(6月7日至8日),中考三天(6月14日至16日),白天距考場周邊500米范圍內禁止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業,禁止產生噪聲污染的商業、歌舞娛樂等活動。
高考、中考期間市生態環境局將組織聯合執法檢查,對違反上述規定的,依法予以高限處罰,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。環保舉報熱線:0551-12369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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